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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消防安全职业培训学校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社厅及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批准成立,对社会单位消防系统操作、消防安全检查、建筑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等岗位的从业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自2011年至今,已累计培训六千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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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关于全国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根据公安部消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公消[2008]556号)文件精神,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协会在消防总队直接领导下从2009年6月开始正式启动“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内蒙古)站”的建站工作,至2010年5月各项建设均已完工。6月21日,由中国消防协会秘书长、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高伟同志带队组成条件审查专家工作小组,赴呼和浩特市对该鉴定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

 
     审查小组听取了工作汇报,审阅了有关资料,并对鉴定站场地和设备设施进行了现场考察和测试,经过认真评估,认为该站已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完备的管理组织体系、考评工作程序和质量保证体系,具有熟悉所鉴定职业(工种)业务知识和组织实施能力的领导干部,具有相应数量的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考评人员,具有进行信息统计、数据处理的专用设备和专业人员,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等级相适应的考核场地,具有与操作技能考核相适应的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和检测检验仪器,能够承担各级别“建(构)筑物消防员”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鉴定的相关鉴定任务。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内蒙古)站能够较快速度较高质量地完成筹建工作,是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党委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结果。总队能够从提高全自治区社会消防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增强火灾防控能力、推动全自治区消防工作社会化和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纳入到“防火墙”工程的高度确定建设目标,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积极征得自治区政府同意,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纳入到政府消防工作当中。一是正在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之中明确规定:“消防设施检测、灭火器材维修和消防安全监测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及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消防职业资质资格证书”;二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的《内蒙古自治区全民消防常识普及纲要》中明确提出依托全区各类职业院校,构建消防安全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推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开展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消防技术标准纳入职业资格考试内容;三是将消防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纳入《消防工作责任状》验收内容,要求2010年各盟市30%的消防控制室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各自治区级大型企业100%的消防控制室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逐步完成由上岗培训证到“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的过渡工作。


2015年10月17日 02:24